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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2000家P2P平台上线运营 未来之路怎么走?
发布时间:2014-12-09 分类:趋势研究
P2P网络融资平台在国内发展迅猛,至今已超过2000家,昔日的草根俨然已经成长为任何金融巨头都不敢小觑的奇兵;2014年1月到10月至少有30余 家P2P平台获得了投资,接受的资本包括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融资能力上,据网贷之家统计,截止2014年11月底,网贷行业贷款余额达896.41亿 元,并预测截至2015年底,网贷贷款余额将会突破1000亿元。
借助网络,发展得如此迅猛的P2P网络融资平台,未来将走向几何?如何赢得市场的认同,抢夺市场先机。广东雄爵律师事务所的熊氢玲、吕新建两位律师,分享了他们对P2P行业的思考。
迅猛发展的P2P 未来之路该怎么走?
1、P2P定义和起源
借助网络 发展迅猛
P2P,是 peer-to-peer 或 person-to-person 的简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
P2P融资平台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借助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尤努斯博士于1983年创建的格莱珉 银行就是最初的P2P金融雏形。2005年11月,美国PROSPER将这一思想进一步提炼和创新,创办了PROSPER网络小额贷款平台。这些网络 P2P金融平台的成功让P2P金融真正开始在世界范围内获得认可和发展。
2010年5月14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2013 年10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以此为契机,国内的P2P发展迅猛。
2、P2P操作模式
不只是信贷中介 具备准金融性质
P2P的本质就是一个融资平台,目的是融通资金,通过货币流通和信用渠道来完成, P2P平台可以说具有准金融的性质;但也有人认为,鉴于网络借贷平台只是提供咨询、场所、促成买卖,并不直接介入融资活动之中,应属于“信贷服务中介机构”。
从操作程序上看,P2P这个融资平台一头连接的是需资方,一头连接的是出资方;需资方将融资计划通过P2P融资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出资方根据对需资方项目的了解,自行判断投资风险,通过后通过P2P平台向需资方完成投资。
目前,国内P2P平台的运作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
1)、纯融资中介模式。此类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平台通过风险准备金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体现P2P本质的模式。
2)、P2P平台项目下融资的模式。平台先选定项目,出资方的投资对象是P2P平台自身;出资人的利益由平台予以分配。这种模式下,平台一边吸储,一边放贷,出资方和需资方在金额和时间点无法一一对应,该模式很容易沦为非法集资。
3)、设立资金池模式。这种模式中,平台先大肆对外吸金,收取资金后平台再对外寻找项目放贷。该模式也容易沦为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
从上述运作模式看,P2P融资平台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建立在对P2P本质的认识上,除非有意诈骗。
3、P2P特点
自由、便捷、无门槛 回报率高于银行
案例:某公司想完成50万元的融资,资金使用周期3个月,年回报率20%。因缺乏抵押物,无法通过银行融资,民间高利贷则成本过高,风险极大。该公司找到一家颇具影响力P2P的融资平台。这家P2P企业自身股东架构较为合理,包括出资人、技术团队和专业风控团队,引入具一定背景的第三方担保公司,且平时业绩稳定,社会评价高,该平台通过审核,将项目信息上挂平台,不到1分钟,该50万元就筹措到位。
虽然说P2P是融资平台,但实际上许多出资方是基于对该平台的信任而完成对项目的投资,而需资方也是因为基于该平台的社会评价高而愿意通过该平台向社会融资。
官方认为,一个正规合法的P2P平台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一是P2P的本质是融资平台,提供信息中介;
二是P2P平台的收益来自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具体为平台管理费;
三是具备多渠道的风险承载能力,这表现为风险准备金,将风险准备金交由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公司存管;同时与保险公司合作,保险公司将扮演第三方担保机构的角色;并且引入担保公司作担保;
四是需资方需提供充足的项目资料由出资方进行独立的风险评估;
五是P2P平台不得建立资金池;
最后,出资方和需资方的重大信息在平台网站上及时披露。
4、P2P不足
重融资 轻审核和评估
如果P2P的角色和身份仅仅定位为“信贷服务中介机构”,仅仅通过收取居间介绍费来开拓业务的话,那么该融资平台所需承载的风险是非常低的;但实际上,出资方计划出资时,大多数人是不会严格审核需资方的背景及项目的优劣,加之平台在挂出项目时,平台自身不具备专业的律师团队和会计师团队,平台对需资方及项目的风险评估能力不强。如果平台在发布项目时,明确提醒出资方不保障需资方和项目的真实性,不清楚项目的盈利水平,所有的投资风险均由出资人自行承担,那么,该融资平台根本不具备融资能力。
基于P2P平台的性质和运营特点,所以官方提出打造平台的风险承载能力,通过风险准备金,购买保险以及引入第三方担保等方式增强抗风险能力。但该转嫁风险的模式治标不治本,P2P平台真正需要做的不是转嫁风险,而是降低风险,加强对需资方和项目的审核和评估才是至关重要的。
P2P平台目前属于乱象横生的时期,所有的P2P平台目前关注的是如何融资,还有不少人打着P2P融资平台的幌子构造“庞氏骗局”模式,如果等到P2P平台将核心注意力放在对需资方和项目的审核和评估上时,P2P平台就进入了理性发展期
5、P2P前景
核心是信用打造 保证安全和保障收益
虽然目前P2P融资平台的负面新闻也不少,但社会依然看好P2P融资平台的发展前景。毕竟P2P融资平台有它自身的优点,能有效地成为银行业的补 充;能有效解决部分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力促进了国家金融创新;能有效组织和利用民间资本,提高了资金利用率,遏制了高利贷的滋生和蔓延。这些都符 合国家的金融政策。
因此,首先从管理层面看,即便银监会在2011年8月23日就发布《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至今也没有任何取缔的迹象,但以后会不会纳入监管,设置P2P融资平台的市场准入制度就不好判断。
不过可以肯定,如果通过市场的调节,P2P融资平台的发展能自行步入理性化,政府应该不会过于干预。其次就目前出事跑路的P2P平台中,它们或多或 少踏进了四条“红线”:没有明确贷款平台的中介性质;贷款平台本身或实际控制人对外提供担保;归集资金搞资金池运作;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如果P2P融资平 台能自觉控制自己的经营红线,首先保证自身经营的合法性,其次加强项目的审核保证投资方的投资利益,那么P2P融资平台的社会公信力必将日趋增强。
结合P2P平台的实际现状和特点,一个成熟健康的P2P融资平台行业应该需要多方打造:
法律层面——鼓励合法健康发展,严厉打击害群之马。可以通过立法,将P2P融资平台的地位和操作模式合法化,让整个社会明白P2P平台的法律特点,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就像当年直销立法一样,将直销和传销严格区分,分别对待。
管理方面——通过市场进行监管, 要求公开披露交易信息,公示等级市场评价,公开财务收支;真正构造和提升P2P融资平台的社会信用。
技术方面——要求提高P2P融资平台的风险控制能力和风险甄别能力,同时通过风险转嫁方式多渠道提高P2P融资平台风险承载能力。
如果P2P融资平台的打造和发展以《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为指导,真正能够丰富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金融投资工具,实现并逐步提高金融投 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真正发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的补充作用,发挥其对“三农”及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杜绝高利贷、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 动,那么P2P融资平台的发展前景不可估量。
来源:东莞时间网